刀道裁判规则
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:裁判组由裁判长、裁判主任(2片竞赛场地以上的比赛)、裁判员组成。 第二条:裁判长拥有使比赛公正所需的权利。 第三条:裁判主任辅助裁判长,在执裁比赛时,拥有各种必要的执裁权利。 第四条:裁判员 1.当值裁判:应有主裁1名,副裁2名,三人对打击判定都拥有同等的权利。 2.主裁:主裁拥有本次比赛执裁的全部权利,执裁判旗(以下简称旗)进行有效打击或犯规的判定与宣布。 3.副裁:持裁判旗进行有效打击或犯规等判定,在执裁时辅助主裁,特殊情况下有权宣布中止比赛。 第五条 工作人员 比赛时,应设置计时员、记录员、选手管理员。 第二部分 执裁 第一节 裁判事项 1.有效打击: A.有两名以上的当值裁判表示打击有效的时候 B.有1名当值裁判表示打击有效,其他裁判弃权的时候。 2.取消有效打击: 比赛者有不正当的行为时,主裁判宣布有效打击后,可以在所有裁判员和合议下取消之前的有效判定。 3.错判的有效打击: 裁判员对有效的打击判定有疑义时,可经过会议重新决定结果。 4.裁判员依据以下方法进行裁判: A.裁判员里有1名裁判员判定出有效打击的时候,其他裁判员必须立即用旗语给予判断。 B.主裁判判定有效打击或中止比赛时,比赛者应先回到开始线,然后开始比赛。 C.当裁判员要判定选手犯规并中止比赛时,必须立即用旗语表示。如犯规因由不明了时,可以通过合议决定有无犯规。 D.主裁在锷迫僵持(胶着)状态时,应该马上要求选手分开,然后继续比赛。 E.主裁在参赛者申请中止比赛时,应该宣布中止后问清因由。 F.根据判定决出胜负时,裁判员必须在宣布判定的同时举旗表示。 第二节 裁判的处置 1.因负伤或其它事故而不能继续继续比赛时,应问清原因并做出以下解释。 A.比赛可否继续,首先征求医生的意见,而后经过裁判员的综合判断来决定。如果需要时间处理,原则上不能超过5分钟。 B.由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对手负伤不能继续比赛的,判该方负。如原因不明,则判负伤这输。C.负伤者由医生和裁判员决定其是否有权再次在以后的比赛中出场。 D.被判负的肇事者,无权参加此大赛中以后的比赛。 2.弃权 比赛弃权者将被判负,并禁止继续参加本次比赛。 3.不能参加比赛者,弃权者的已得分数 根据第二章第二节中第1条和第2条胜出的人,被判定为2分胜出,已经没有比赛资格的人所得的1本被判为有效,如加时赛的话,给胜者一分。 4.肇事者已得分数,已得权:第二章第二节中第一条B项的肇事者已得分数和权限全部作废。 第三节 合议、异议的申请 1.裁判员必须要合议时,则中止比赛后在比赛场地中央进行合议。 2.任何人不得对裁判员的最终判决申请异议。 3.比赛监督可以在对此规则实施有异议的情况下,在比赛结束前对裁判员或裁判长提出异议。第三部分 宣判与旗的表示 1.裁判员的宣判有:开始、停止、分开、有效打击、胜负、合议、犯规等。在宣判时,如有必要,则可以说明理由。 2.旗的表示(旗语) 裁判员的旗帜表示有:停止、分开、有效打击、胜负、合议、犯规等。 第四部分 补充规则 未在上述规则中的事项发生时,裁判员和裁判主任或裁判长合议处理。 附则 1.大会的规模、内容等发生特别情况时,只要不偏离此规则和细则的最终目的,可以不根据此规则来进行。
返回列表】 发布日期:2021/3/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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